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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公司

融资租赁的好处

 融资租赁方式能否实现,承租人的动机起很大的作用。换句话说,作为出租人来讲,首先要了解租赁方式能给承租人带来哪些好处?
  
  (1)解决融资渠道
    在我国租赁业的历史上,用租赁方式解决融资渠道曾经是承租人的首要动机,至今仍旧是其主要动机之一。20世纪80年代及20世纪90年代初期表现为取得外汇资金。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表现为解决资金短缺。
  
  (2)改进现金管理
    如果实行现代企业制度,租赁方式将给承租人企业的现金管理带来很多好处。在融资租赁中,对设备可以全额支付,一般不需要预付款。在经营租赁中,因为设备存在余值,承租人实际支付的费用比全额购买设备时的费用小。因为还租日期固定,有利于承租人的资金计划。
  
  (3)利于设备在技术上的更新换代
    租赁方式不仅用于解决承租人的资金渠道,而且广泛用于承租人避免设备技术陈旧的风险。为此,使用的租赁方法是使租赁期限和设备的技术适用期限一致;由出租人设定设备的余值,承租人只支付为其融资的部分。这种方法可以对设备升级换代;对设备以旧换新,保持技术领先。出租人不仅可以融资购买新设备,也可以融资收购老设备。租期结束后,承租人对设备有三种选择方案:退还设备、续租和留购,使在选择设备的技术水准上,有一定的灵活性。即使是退还设备,承租人也节省了处分设备时所遇到的麻烦和费用。
  
  (4)可以开展表外融资
    适用于经营租赁。在经营租赁方式中,租赁资产不计入承租人的财务报表,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也只作当期损益处理。经营租赁对承租人来讲,是一种表外融资。其好处是:
    1)改进承租人企业的利润:在租赁期限的期初,经营租赁的费用低于融资租赁的费用。经营租赁只发生租金,而融资租赁要由承租人对租赁资产计提折旧(一般用于还租),此外还要支付租金利息(利随本减)。
    2)提高资产回报率:ROA(资产回报率)= 净利润/总资产。在总资产和负债均不增加的情况下,承租人通过租赁取得设备的使用权,而租金计入当期损益。净收益得到提高,因而资产回报率得到提高。
    3)改善财务报表表现:除了资产回报率以外,承租人财务报表的其他一些比率也能得到改善。
    4)避免出现搁浅资产:设备在自然寿命期内技术上落后,不能用又必须提折旧,如果处分设备,企业必然出现亏损,该设备成为搁浅资产。通过租赁方式(合同中含升级条款、退还条款、更新条款等)可以避免出现搁浅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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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的特点和特征

 (1)融资租赁的特点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更新于一体的新型金融产业。由于其融资与融物相结合的特点,出现问题时租赁公司可以回收、处理租赁物,因而在办理融资时对企业资信和担保的要求不高。此外,融资租赁属于表外融资,不体现在企业财务报表的负债项目中,不影响企业的资信状况。
 
  融资租赁的特点在于:(1)由承租人指定设备和选择供货商,并且该选定不依赖于出租人的技能和判断;(2)出租人订立的设备购买协议与该设备的租赁协议相联系,并且该供货商知道该租赁协议已经或将要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3)租赁协议规定的应付租金总额应特别考虑到摊提该设备的全部或大部分成本。
 
(2)融资租赁的特征融资租赁的主要特征是:由于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只是出租人为了控制承租人偿还租金的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形式所有权,在合同结束时最终有可能转移给承租人,因此租赁物件的购买由承租人选择,维修保养也由承租人负责,出租人只提供金融服务。
 
  融资租赁的特征一般归纳为五个方面。
 
  (一)租赁标的物由承租人决定,出租人出资购买并租赁给承租人使用,并且在租赁期间内只能租给一个企业使用。
 
  (二)承租人负责检查验收制造商所提供的设备,对该设备的质量与技术条件出租人不向承租人做出担保。
 
  (三)出租人保留设备的所有权,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支付租金而享有使用权,并负责租赁期间设备的管理、维修和保养。
 
  (四)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在租赁期间任何一方均无权单方面撤销合同。只有设备毁坏或被证明为已丧失使用价值的情况下方能中止执行合同,无故毁约则要支付相当重的罚金。
 
  (五)租期结束后,承租人一般对设备有留购、续租和退租三种选择,若要留购,购买价格可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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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概念的不同表述

   当前中国大陆还没有针对融资租赁业的专门法律出台,我们通常所说的融资租赁的业务内涵大多引自国外的相关概念,当然随着融资租赁业务在国内的开展,这类的法律法规会逐步建立和完善。国际上对融资租赁的业务表述主要是在设备租赁方面,与传统的租赁的区别是出租方按照承租方的具体要求量身打造的租赁方案,通过出租方的设备购买后交给承租方使用并收取相应的约定使用费,同时在租赁期限结束,双方可以约定该租赁设备的残值处理方式的一种现代租赁模式,所以也就由融资租赁引申出现代租赁的概念,业务本身其实多为设备租赁。
 
  国际上通用的对融资租赁的定义采用国际融资租赁公约中的引述,就是融资租赁的供应方(出租人(Lessor))根据需求方(承租人(Lessee))提供的诸如货物规格参数等要求订立供应协议,并依照协议,供应方在约定的时间、地点交付对应的货物或设备,同时,需求方根据协议向供应方提供租金并获得对货物或设备的使用权,待租赁期限结束,双方再根据协议约定处理残值。
 
  中国的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融资租赁合同问题规定也对融资租赁的内容性质做了界定。比如最高法对租赁合同的界定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按约定币种支付租金,在租赁期满时,按约定的办法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协议。合同法对于融资租赁合同界定为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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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流程

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流程是:
(1)、准备相关资料 ;(公司章程及合同;公司董事、股东会决议)。
(2)、名称核准 ;(名称核准需准备:《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委托书》;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
(3)、商务部门审批 ;(初审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函;  企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申请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章程;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据的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
(4)、所在地派出所指定的刻章处刻制法人名章 ;
(5)、开立验资账户 ;(所需材料:《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公司住所证明、新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
(6)、拔付资本金 ;
(7)、验证注册资本 ;
(8)工商登记 ;
(9)、刻制公司公章、财务章 ;
(10)、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办理需持材料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章程复印件;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新公司公章)。
(11)、办理税务登记证 ;(准备材料: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公司成立合同、章程;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法定代表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公司房屋租赁合同; 财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12)、开立银行基本账户 ;(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新公司公章;新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人章)。
(13)、到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划转入资资金通知书 ;(提供: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企业章程原件; 开户登记证原件或开户许可证原件;交存入资资金凭证的企业留存联)。
(14)、资金转账完成注册 ;(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划转资金通知书”;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工商执照正本或副本原件、企业法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名章、公司公章到验资户办理资金划转手续,将注册资金由验资户转入基本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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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银行资信证明

   资信证明一般是由银行出具的,用以证明在该银行开立账户的企业或者个人的存款余额、信用记录或信用等级的证明书,又称银行资信证明或者银行资信证明书,该证明文件通常在移民留学、投标、开设外资类公司登方面用到。
 
  中瑞国际可为客户代理开立的资信证明主要是针对外资企业投资类的企业资信证明。凭借我公司与香港、新加坡、日本、韩国、美国、英国以及各类离岸岛国的本土律所、会计师行的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可为广大客户朋友代开包含但不限于香港的汇丰银行资信证明、香港恒生银行资信证明、香港渣打银行资信证明以及其他的香港本地银行等。同时为外资融资租赁公司、外资担保公司、外资保理公司提供全程注册咨询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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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独资融资租赁注册审批条件

 一、法律依据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外资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中外合作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实施细则》、《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5年第5号)、《商务部关于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和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负责审核管理部分服务业外商投资企业审批事项的通知》(商资函〔2009〕第2号)


二、申报条件
(一)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以及外商独资的形式设立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开展经营活动。
(二)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为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
(三)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的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四)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有限责任公司形式的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3、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的从业经验
(五)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可以经营下列业务
   1、融资租赁业务
   2、租赁业务
   3、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
   4、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
   5、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
   6、经审批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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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

 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注册主要依据
1.《外商投资租赁业管理办法》
2.企业类型:独资、合作A、合资
3.前提条件:
1) 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2) 符合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和投资总额的有关规定;
3) 有限责任形式的租赁公司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4) 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设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向审批部门报送下列材料:   
(1)申请书;
(2)投资各方签署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3)合同、章程;
(4)投资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注册登记证明(经公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5)投资各方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
(6)董事会成员名单、董事、监事委派书及以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7)高级管理人员的资历证明;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9)场地使用协议书(原件)和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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